關于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種植髙稈作物的通告
時間:2023-02-22 來源:綏濱縣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種植髙稈作物的通告
為加強我縣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暢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河流生態健康,鞏固“清四亂”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禁種范圍:我縣行政區域內的松花江、黑龍江河道管理范圍內。
禁種要求: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影響行洪的林木和髙稈作物(如玉米、高粱等作物)。
現正值農業備春耕生產初期,請各級河長按照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對禁種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髙稈作物。各級河長、相關部門要加強河道巡查力度,對發現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髙稈作物的行為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髙稈作物違法行為積極舉報。
舉報電話:7865099
特此通告。
綏濱縣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21日
(責任編輯:管理員)